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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买的城中村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发表时间:2019-08-08     阅读次数:     字体:【

通常来讲,在城中村买的房子,有集体房产证,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种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但在实践中,也确实有一部分这样的房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实际拆迁时,有的地方会进行相应补偿。

说到底,这种房子能不能获得补偿,最终要看购买这种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果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可获得拆迁补偿。如果买卖合同无效,能否获得补偿,要分情况看待。

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的态度不完全相同,有的地方认定合同有效,有的地方认定合同无效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如果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在拆迁的过程中,就房屋增值部分可给与买方适当补偿。

综上,如果外地人04年在广州城中村购买房子,有集体房产证至少是可以主张房屋增值部分补偿的。如果您遇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可以给我们私信或者在文章下面留言,我们蓝秦律师团会及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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