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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分期20年给农户合法吗?
发表时间:2019-11-12     阅读次数:     字体:【


房屋拆迁的基本的原则是“先补偿,后搬迁”。也就是说,只有在补偿到位后,拆迁方才能要求被拆迁人搬迁。在房屋拆迁中,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根据该条规定,在农村房屋征收中,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征收方应在3个月内完成补偿款支付事宜。也就是说,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农户可在3个月领到全部补偿款。征收方将征收补偿款分期20年付给农户,侵害农户合法权益,是违法的。

征收方违法分期支付补偿款,农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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