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李某是山东某村村民,其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在征收中,其对征收程序有质疑,加之补偿偏低,遂委托我律师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维权经过
我律师团队介入案件后,立即指导当事人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信息公开,2018年7月获知当事人所申请地块涉及土地尚未征收,其所申请地块涉及用地单位尚未提交过用地预审申请。随后,当事人在代理律师指导下,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寄立案查处违法征收土地行为申请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申请书后,一直不予答复,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请求,认为对于原告李某的申请,被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作出书面答复或告知,构成行政不作为。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的查处申请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