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秦文集

《土地管理法》:农村征地拆迁,农民可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发表时间:2020-07-22     阅读次数:     字体:【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核心焦点问题,总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如果拆迁户既不与拆迁部门达成不成协议,也不愿意妥协退让,那么拆迁部门就很可能会采取违法拆迁的手段,因此对拆迁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可谓是至关重要,那么关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法律允许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最常见的就是安置房、补偿款这两种方式,对于这两种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不论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拆迁户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包括既选择安置房也选择补偿款,只要补偿总价值一定,选择如何补偿,这是拆迁户的权利。

而关于农民是否可以申请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这个在2020年之前法律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但在各地拆迁安置补偿实践中却已经初具雏形,而在2020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在该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从今往后,被征地农民对于拆迁补偿的选择,除了安置房、补偿款这两个常规选项外,多了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的这一新的补偿方式。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嫁过来的媳妇可以享受拆迁安置吗?
下一篇:征地拆迁期间,房屋遭遇非法强拆,拆迁户能否进行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