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秦文集

申请国家赔偿,你必须要知道这些!
发表时间:2020-07-27     阅读次数:     字体:【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如果与拆迁方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时,往往会导致拆迁方出现强拆、偷拆等现象。被拆迁方在遭遇上述情况之后,往往会四处奔波寻找救济,殊不知还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 什么是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存在过错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给予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通过以上国家赔偿的定义,我们可以详细拆解成以下三部分,即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

1、 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实行侵权行为的主体须适格。原则上,主体为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众所周知,我国行政机关的规模非常之大,机构之间也非常之庞杂。所以在例外时,主体也可以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2、 行为要件

致害行为必须是与执行职务有关的行为。

3、 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具体包括非法拘禁、违法征收等。

二、 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综上,申请主体必须是受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申请人在要求赔偿时应递交申请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并且,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申请国家赔偿期间,如果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签订补偿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些你都知道吗?
下一篇:征地拆迁期间,面对非法强拆,拆迁户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