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少被拆迁方可能会听到这样一句话,“你的房子是违建,你最好快点自己拆了”。不少被拆迁方听到这样的话,大多会乖乖搬走,等待拆迁方拆除或是干脆自己动手。一来是因为被拆迁方知道自己的房子是违建,二来是觉得拆迁方的“命令”不敢违背。
其实,对于违建的拆除,也是有程序的,拆迁方如果违反程序也是违法的。今天,小编就来和您具体聊聊拆除违建的程序。
首先,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拆除违建前,需要先进行调查、走访,以此确定房屋是否违规、违法。
其次,认定。在确定房屋是违建之后,需要对被拆迁方进行告知,需要出具相关的认定书,起到证明和告知的义务。
接着,限期拆除。上述步骤均完成后,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不违法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要求其限期改正或者交纳罚款后补办相关手续即可,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建建筑决定书》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则组织实施行政拆除。限期拆除决定书中应告知被拆迁方关于期限、救济方式等内容。
最后,强拆拆除。上述程序无误后,可进行拆除。
律师建议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