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某些部门因违反了法定的征收程序,又害怕老百姓知情,对一些应当依法公布的征收补偿信息予以隐瞒,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则是获取征收补偿信息的重要手段。
我们都该掌握哪些重要的征收补偿信息呢?
(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2)房屋征收决定;(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4)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5)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6)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7)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其中,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是需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布的,而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以及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则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但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迟迟得不到答复。那么,对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政府机关应该多久作出答复?等不到答复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即使不能当场答复的,也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当您遇到行政信息公开不作为的情况时,可以选择向上级投诉、举报,也可以针对信息公开不作为进行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其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如果您对于维权过程还是存在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更高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