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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过程中,对评估机构选对的评估方法不满意,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1-06-22     阅读次数:     字体:【

刘某在A市一农村厂房经营了一家工艺制品厂1994年建的厂房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效益良好但如今被纳入征收范围之中征收方委托评估公司采用了成本法对其厂房进行了评估补偿很低如按此标准进行补偿刘某将遭受巨大损失刘某该如何处理呢

实际上刘某并非必须接受以此评估方法作出的评估结果刘某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之内申请评估报告复核实践中拆迁部门为了节省财政开支压低补偿一般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当然也有很多评估机构直接按照拆迁部门的意志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既然我们对评估方法不满意有提出异议的权利那么首先我们要了解有哪些评估方法

实践中很多厂房进行评估时都会采用成本法考虑使用年限补偿重置成新价减去折旧机器设备补偿要看是否可移动不可移动的也是要考虑使用年限补偿重置成新价减去折旧对于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要运用预期收益法来进行评估的需要您注意的是一般来说企业拆迁都要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单纯用一种评估方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而市场比较法一般多运用在住宅和商铺拆迁情形中也就是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根据同区位同地段同性质同用途来对厂房价值进行计算

还有一种假设开发法实践中运用较少比如开发商在建工程或者刚买的土地打算建设厂房结果遇到拆迁此时要用到假设开发法来进行评估此时要预估出土地开发后的价值扣除相应的税费土地利用后的相应损耗等所体现出的市场价值但实践中拆迁方很少会采用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如果您遇到厂房拆迁建议您先自行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对厂房内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之后拿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时能够更好地对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进行对比也更有利于您后期拿到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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