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秦文集

吃着火锅唱着歌,回家房子没有了?
发表时间:2018-11-01     阅读次数:     字体:【

老王是某村村民,年轻时常年在外做生意赚了笔小钱,几年前衣锦还乡,建了一栋二层小楼,一家老小的日子过得很是舒坦。但是就在不久前,当地拆迁办下发了征收公告,要求征收该村土地,拆迁办还声称,限期一个月,如果到时候还不拆,那就要强拆了!
老王虽然在外打拼多年,但是对于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一窍不通,跟拆迁办协商了几回,始终无法得到合理充分的安置补偿款。老王心想,反正房子是自己的,难不成还真能被强拆?还偏偏不信这个邪!相通了这个,打定主意当钉子户的老王便携带着一家老小到县城玩去了。
但是让老王万万没想到的是,去县城游玩一圈,吃完火锅唱完歌,回来一看,自己的房子竟然没了!原来,拆迁办发现老王一家外出,趁其不备偷偷将他的房子拆掉了。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李文谦和孟文静律师表示:偷拆,这是在实践中常见的违法拆迁手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土地征收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需要有征收预公告、征地批复、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等文件,征收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没有和被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就直接偷偷地将被征收人的房屋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通常的建议是,平时最好保持家里有人,即便外出,也要请邻居帮忙照看,避免被偷拆。但总是在家等着也不是办法,我们还需要主动出击,遇到违法征收时,我们一定要记得保留相关证据,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一篇:村民去世后,其土地补偿费能否被继承?
下一篇:农村宅基地是否有坚守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