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协议”,你敢签吗
最近接触到一个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签订了“空白协议”,后来补偿不合理,在维权的过程中显的非常被动。在与我们沟通时,当事人反复提到后悔当初签了空白协议。在现实中,面对拆迁人的哄骗,签订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也是有不少的。
一、什么是“空白协议”
在房屋拆迁中,空白协议是指在重要的协议条款中留了部分空未填,拆迁人就先要求被拆迁人签字的协议。在实践中,一般会在这些地方空着:被拆迁房屋土地的位置、面积、拆迁补偿款数额等与补偿相关的重要条款。
如果被拆迁人签了空白协议,可能会发现,最终协议上的补偿条件与签协议时承诺的口头补偿条件不一样了。就会出现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的尴尬境地,也会由此引发不少矛盾。
二、“空白协议”在审判中的尴尬境地
在实践中,一般等到被拆迁人要维权的时候,空白协议上该填的内容,拆迁人早就填好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拆迁人是很难说清楚哪些条款是签字前就有的,哪些是签字后才填上的。同样是针对空白协议提起诉讼,可能案件的结局会迥然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咱们能够证明签字时协议内容确实有空白的,才会对我们有利,主张空白协议无效、撤销或者变更时才能更顺利。
三、如果签了“空白协议“,怎么办
被拆迁人会疑问,如果咱们真的被哄骗签了空白协议,该怎么办,还有办法补救吗?签了空白协议,并不代表维权一定就没有希望了。关于这个问题,归根究底是考虑证据的收集情况,
看我们能否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明签字的时候协议确实有空白项。如果我们真的签了空白协议,又在拆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时,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比如在空白协议签订前后的相关情境中,拍摄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如果不确定自己收集到的是否充分时,就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帮我们梳理有效证据,整理能被法院采信的案情事实。但是签了空白协议后,再想拿到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所以面对空白协议时,我们最明智的做法是: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