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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官司:死磕到底还是以打促谈?
发表时间:2019-08-20     阅读次数:     字体:【


今天想给被拆迁朋友讲一讲打官司这个事儿。不论您是正在对抗,还是准备对抗,都可以深入了解以一下,拆迁官司到底是打什么。

很多朋友其实都有一种有仇必报的观念,这确实是一种朴实的价值观。体现在征地拆迁中,就是和拆迁部门拼死对抗。谈起违法拆迁,很多朋友首先想到的是上访检举、写举报信、更极端的人以自杀、故意杀人以示抗议。有些被拆迁人想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对撤销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法律程序烂熟于心,但他们关注的焦点仅仅案子能不能胜诉。这些做法真的有效果吗?其实未必,以上这些做法不但没有办法获得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还会耽误维权时机,甚至失去宝贵生命。

其实,以上这些行为都属于人性的本能反抗,是一种应激的状态。被拆迁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他们无处伸冤,得不到救济,才会通过这种对抗的方式引起公权力的重视。但是律师想提醒您的是,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您可能好奇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们来为您解释。

拆迁律师维权的最终目的并非帮助被拆迁人拿到胜诉判决,而是能实际的帮助被拆迁人增加拆迁补偿款。这是导致了拆迁诉讼的特殊性,拆迁中的起诉并不全是为了胜诉,而是通过起诉,抓住征收部门的违法行为后,给征收部门施加压力。原本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一个处于强势地位,一个处于弱势地位,用天平来比喻,一个很重,一个很轻,两边砝码不对等。而在被拆迁人起诉,抓住征收部门违法行为后,被拆人的谈判筹码逐渐增加,天平将趋于平衡。此时,被拆迁人与征收部门的补偿谈判过程将更为顺畅,也更有机会争取拆迁补偿款的增加,这就是拆迁诉讼的价值。如果状态理想,政府在诉讼过程中就会给予被拆迁人满意的补偿,被拆迁人的目的达到后,之后的法律程序也就不是重点所在了。

很多被拆迁人不明白这其中的奥妙所在,一味的追求胜诉,追求赢,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不灵活的。举个例子,老张和老王家的房子都被违法强拆了,他们都打了官司。打了官司后,征收部门主动和老张、老王商谈增加补偿的事宜。征收部门提出的条件是,拆迁补偿款翻倍,但是条件是老张、老王得撤回起诉,不要再给征收部门找麻烦,并且对补偿翻倍的事保密。老张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征收补偿款已经翻倍了,便及时收手。虽然他之后官司不打了,但印证了文章开头的那句话——拿到手里才是自己的。老张最终获得了满意补偿,撤回了起诉。而老王就不一样了,因为征收部门违法拆迁,老王的对抗心里十分强烈,征收部门说什么也不想听,哪怕玉石俱焚也要把征收部门告倒。最终,老王的官司赢了,法院判决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老王按照房屋评估价格获得了补偿,可价格连老张的一半都不到!这就是因为和征收部门谈判的过程中有弹性,而老王认死理,没有抓住这个机会。

朋友们,案例中老王的官司好歹是胜诉了,如果他输了呢?不但错过两倍的补偿,还可能什么都没有!这也是我们想告诉您的,拆迁官司不是死磕到底,而是以打促谈,被拆迁人要保持开放的心态,积极的协商化解与征收部门拆迁补偿中的矛盾,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而非一直抱着弱者心态陷入自怜、报复的情绪中。当然,拆迁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也起到具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是增加您谈判天平重量的筹码。如果您有拆迁纠纷,不妨快去咨询拆迁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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