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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收,怎么补偿?
发表时间:2019-08-22     阅读次数:     字体:【


农村房屋征收,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同时对地上附着物的征收。换句话说,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对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没有进行统一,由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合理补偿。但是不能违背大原则:不降低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目前,农村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批地建房,补偿房屋重建成本

征收原有土地之后,重新划地重建房屋,并补偿房屋重建成本(重新盖一座一样的宅院全部的费用),让被征收人可以继续原来的居住方式,这对于喜欢住院落的农户来说,是很好的选择。如果当地条件许可,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批地建房。但是,并非各地都具备这样的条件。倘若当地确实没有规划可用于建房的土地,这种批地建房的方式是很难进行的。

2、房屋安置

选择房屋安置,就是选择以房换房。目前最低标准是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当然,在实践中,有的地方置换比例会高一些,但是不能低于1:1。

3、纯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房屋安置是农村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被征收农民可以自由选择。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就是选择给钱自建,补偿的金额包括宅基地地价和房屋的重建成本。关于宅基地的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征地片区综合地价,一般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房屋的重建成本一般包括墙体、门窗、给水、排水、排污及内外装饰等材料费和人工费等。

另外,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城中村或划入了城市规划区,征收的房屋周围都是楼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补偿房屋成本,显然是无法保障原有生活水平的。此时,被征收人可以主张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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