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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的土地补偿范围
发表时间:2020-07-20     阅读次数:     字体:【

在征地过程中,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可以分成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那么究竟什么是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呢?

合法建筑,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施工前已经取得建设、土、规划等主管门的批准,或者施工后补办了相关批准证书、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临时建筑,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足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性建筑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

对于合法建筑、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征收,其补偿标准及是否进行补偿是不一样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建筑物的性质进行决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充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法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充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由此可见,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拆除房屋的补偿,只有合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违法建筑是不会得到补偿的。

但是,现实中所存在的情况往往是复杂多样的,在房屋拆迁中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这不仅包括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包括规避法律技术风险,这需要有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北京蓝秦律师团随时愿意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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