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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打拆迁官司,诉讼请求应该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0-08-06     阅读次数:     字体:【

去法院打官司是违法被拆迁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而起诉状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诉讼请求,你想通过诉讼实现什么目的,需要通过诉讼请求来进行表述。但是,诉讼请求并不是随意怎么写都可以,而是应当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并且符合被诉行政行为的性质和状态不同的诉讼请求适用于不同的情形,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撤销之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撤销之诉适用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

2)确认违法之诉。《行政诉讼法》第74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

3)确认无效之诉。《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4)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之诉。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之诉适用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例如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的情形。

5)变更之诉。《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6)给付之诉。《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

7)行政协议之诉。根据履行行政合同的具体情况,可提出解除协议之诉、要求继续履行行政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协议之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之诉以及赔偿之诉。

8)赔偿之诉。赔偿之诉适用于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诉讼的情形。

由于拆迁官司多阶段性的特点,提起不同的程序诉讼请求必然有特别的提法。准确把握行政诉讼请求的提法,才能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有效反击。因此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为您把关。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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