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期间,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拆迁部门一般会先与拆迁户进行谈判,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拆迁户又不愿意妥协让步,那么拆迁部门就很可能会采取违法拆迁行为,因此拆迁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可谓十分重要。今天就来带大家看一看,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方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新《土地管理法》修正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农村和城市都是货币补偿、安置房补偿这两种,各地征地拆迁实践中存在部分地区以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方式进行补偿,但这个完全要看拆迁部门、拆迁户双方是否有合意,拆迁户很难依法要求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方式进行补偿。
在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正式生效后,在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正式增加了“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农村拆迁,只要地方自然条件允许,那么农民是可以要求重新安排宅基地进行补偿的。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