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定要买房”的传统观念一直延续至今,但很多年轻人并没有足够的积蓄能在适婚年龄去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尤其是生活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人,大部分的人都需要依靠父母去买一套婚房。随着离婚率的升高,婚前婚后买的房到底该归谁也成为了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而随着民法典的生效,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对于该问题也作出了新规定,如今,夫妻婚前、婚后买的房以及父母出资买的房都该归谁呢,你符合下列哪种情况?
1.房屋系婚前购买,一方出资,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还清贷款或全款买房,一般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2.房屋系婚前购买,一方出资,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贷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则该房屋认定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二人平分;尚未还贷款则视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3.房屋系婚前购买,一方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按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房屋系婚前购买,双方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如果是二人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婚后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5.房屋系婚前购买,双方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同居生活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同居生活期间购买,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照借款或赠与处理,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因素,以公平原则作出认定。
6.房屋系婚后购买,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7.房屋系婚后购买,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非出资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8.房屋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房产无论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夫妻一方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9.房屋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如果夫妻面临离婚,如果二人有真实意思表示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双方并非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0.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认定为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
11.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由该方支付剩余贷款。对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2.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如果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其他约定除外。
13.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1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如没有特殊约定,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15.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全资购买,登记在对方名下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
16.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支付首付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除外。
17.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若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在双方名下,则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除外。
大部分人觉得,有个房子是家庭幸福的根本保障,但这并不是家庭生活幸福的唯一标准,为一套房子打的不可开交,肯定也不是我们建立婚姻关系的最终目的。现在的很多年轻人为了结婚买房拼命打拼,但还是逐渐被现实击垮最终选择不结婚,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我们始终要记得,结婚时要考虑的最重要问题并不是买的房子该归谁,而是该认真考虑如果经营一段婚姻关系,如何使婚姻生活过得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