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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零容忍!不要让温暖的港湾变成地狱!法律是你的后盾!
发表时间:2021-03-26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某女记者自述家暴的经历在社交平台上广泛传播,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的形式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冷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那么家庭暴力中受害的一方,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呢?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国已于2015年专门制定了一部法律,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而且经常发生在家里,比较私密的地方,其他人也无法看到,更是无法作证,造成了取证难、认定难的现象,让断定发生的事件是家庭暴力还是家庭纠纷难以有一个明显的界定,公权力插手“家务事”也有了困难。

首先,我们要一定要树立起“家暴”并不是“家丑”的意识。“家庭暴力”不仅影响被害者的身体和心理,更是影响着社会风气,已经上升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是,一定要及时、大胆地说出来,不要隐瞒。尤其是,结婚之后的第一次家庭暴力,一定不能示弱,隐忍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只有勇敢地说出来,才能让大家得到大家的支持。

其次,自爱与自强,是女人应对家庭暴力最大法宝。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一般都是性格比较柔弱的女性,在精神上缺乏自立精神,那么婚姻中,往往也处于弱势的一方,相反男性就自然而然的处于强势的一方,大男子主义思想就会萌生。所以,女性做到自强自爱,自己也就强大了起来。

最后,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遭遇家庭暴力,及时报警很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另外,如果双方因其中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个家庭的结合本应为彼此提供依靠,是温暖的港湾,千万不要让家不像家,变成地狱。“家暴”受害者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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