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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秦胜诉:先胁迫拆迁户签补偿协议,转身就强拆?判决确认违法!
发表时间:2021-11-15     阅读次数:     字体:【

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几乎都是拆迁安置补偿所导致的,如果拆迁户不愿妥协退让,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有些拆迁部门,甚至会通过先胁迫拆迁户签协议、然后再实施强拆,但这样真的合法吗?笔者以近日蓝秦律师收到的一则胜诉判决,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案情简介(案号:(2021)皖0822行初33号)

李某的房屋位于安徽省怀宁县皖河大道,面积为600㎡,在征地拆迁范围内,因补偿标准不透明、不合理,李某一直未与拆迁部门达成协议。20194月,在拆迁部门以李某子女的工作相要挟的情况下,李某迫于压力被迫在空白协议上签了字,拆迁部门在李某签字后将空白协议全部收走,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在协议上写了补偿数额。李某得知后,认为拆迁部门擅作主张的行为违法、填写的补偿数额过低,李某遂咨询并委托蓝秦律师依法维权。

20205月,拆迁部门组织人员将李某的房屋强制拆除,蓝秦律师第一时间与李某进行联络,在收集好证据材料后,便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件分析

本案中,判断拆迁部门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就需要针对其所实施的这三种行为进行分析:胁迫李某签空白协议,是否合法?签字后的协议能否作为拆迁部门强拆的依据?拆迁部门强拆李某房屋,是否合法?

1.胁迫李某签协议,违法

拆迁补偿协议,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需要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拆迁部门胁迫李某签空白协议,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李某被胁迫所签的补偿协议,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补偿协议不能作为强拆的依据

对于拆迁部门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拆迁部门是否有权强拆拆迁户房屋,是要看是否有法律授权的。至于说补偿协议,这本身只是拆迁部门与拆迁户双方达成的一个合意,该协议不能阻却强拆行为的违法性,更不会赋予行政机关独自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权力。故补偿协议并不能够成为强拆的依据。

3.强拆行为违法

强拆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法律是否赋予了拆迁部门相应的权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土地管理法》均明确规定,强拆拆迁户合法房屋,是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因此拆迁部门并没有强拆的权力,拆迁部门强拆李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三、法院判决

征收机关若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必须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告镇政府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强制拆除李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四、案件总结

征地拆迁中,拆迁部门非法强拆可谓是屡见不鲜,对于非法强拆,拆迁户都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依法维权的。而补偿协议,也仅是拆迁部门与拆迁户所签订的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并不会阻却被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违法性,更不会授予其实施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权力,签了协议后的强拆行为,依旧是违法的,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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