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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违反拒绝履行补偿协议内容怎么办?
发表时间:2019-07-23     阅读次数:     字体:【

“嗯,拆迁方给的补偿条件也还可以,那我就签字吧。”被拆迁人小王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补偿款过一个月就打到他账户上,安置房已经在加紧修建,再有小半年就能搬进去。听到这,小王松了口气,回想起之前的几个月和拆迁办谈判的艰辛,此时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值得。协议签订后,拆迁办顺利的拆除了小王的房屋,看着昔日生活的房屋被强拆,小王有一丝感慨:“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拆吧,赶紧拆,我要拥抱未来!”

焦急的等待了一个月后,小王发现自己的存款账户迟迟没有动静。打电话给拆迁办,对方却一推再推。小王接连拜访,对方拒而不见,小王又去调查了一下安置房,发现还没开始施工。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小王甚至一度陷入抑郁。

如果说在谈判桌上的被拆迁人显得弱势,那签完拆迁协议等结果的被拆迁人更为弱势。所以今天我们就想聊一聊这个话题,被拆迁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如何平稳过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如果遇到拆迁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被拆迁人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原件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协议相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或者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当然,上面这种情况是少见的,拆迁办通常不会将协议留在被拆迁人手中。

多数情况下,拆迁方以协议需经上级审批等理由不给协议原件,只给一份复印件或者任何协议文件都不给。怎么办?

1.如果手里没有拆迁协议原件,只留有一份复印件,对方不承认也不履行

由于在诉讼中复印件的证明力弱,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法院一般是不予采信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委托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程序去调取协议原件,从而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 

  2.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手中任何协议文件都没有

  如果被拆迁户手中没有原件,也没有复印件等任何协议文件,拆迁方有可能对协议关键内容进行篡改,被拆迁户又无法拿出证据进行证明,就会变得更加被动。此时应当及时委托律师通过信息公开或者诉讼等方式帮助获取,进而要求履行协议内容。

当然,说一千道一万,最保险的方法还是事前注意。在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协议原件,这是最为规范的签约程序。如果拆迁方以各种借口收回协议或者拒绝签字盖章,被拆迁人应当果断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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