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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强拆救济的不归路
发表时间:2019-08-20     阅读次数:     字体:【


遭遇违法强拆,被拆迁人想到的救济方式通常是上访。他们大都认为,上访可以解决拆迁补偿安置的问题,希望通过上访,让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对不公正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媒体关注,以促进事情的解决。

但由于很多被拆迁人仍保留“官本位”思想,他们认为寻访机关的级别越大越好,便纷纷涌向北京。根据我国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本机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越级上访属于违法行为。一方面,地方机关设置重重关卡阻止上访人涌向北京,更有甚者会暴力截访,造成上访人受伤甚至死亡。而另一方面,上访人不停的针对地方机关的围追堵截进行突围,从而是上访演变成一场无休止的斗争。

但上访不能实际解决问题,仅仅是给这些受到不公待遇的访民一个倾诉的渠道,对于实质问题的解决收效甚微。老李便是众多拆迁访民中的一份子。在多年的上访过程中,老李逐渐从“访民”变成了“老访民”,截访、拘留都经历过一遍了,但拆迁补偿的事情却一直都没有个结果。之后,老李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到通过法律维权增加补偿的方式,但转念一想,自己上访这么多年都没有结果,并且已经坚持这么久,再坚持一下没准就成了呢?老李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我们先来看两个例子。

情侣谈恋爱,女方越越发现这个男的不适合做自己未来的老公,不适合做伴侣。可是分手,她还舍不。舍不得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男方没有吸引她,而是觉得我人生中最好的青春全给了他,这个时候分手就太亏了,因此就将就着,最终婚后生活并不幸福。

一个赌徒一夜之内输掉了所有家产的一半,却迟迟不愿意收手,原因是,他认为已经投入了太多本金,如果现在收手,赔掉的一半家产就收不回来了,抱着这种心理,最终输光了全部家当。

如何解释以上两种现象?这两种现象又和上访行为有什么联系?在经济学上,我们把已经发生并且不可回收的支出,比如时间、金钱、精力等称为“沉没成本”,在上述例子中,女方因为恋爱所付出的时间、赌徒输掉的一半家产,都属于“沉没成本”,很多人付出的时间、金钱、精力越多,赌徒精神越重,放弃“沉没成本”的勇气也就越小,最终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失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在不考虑沉没成本的情况下做决策,放弃沉没成本。”一个不适合的人,果断分手,已经赔掉的钱,及时止损,不要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实践中,我们见过太多访民因之前为上访付出太多心血,最终坚持将上访进行到底,错过法律维权时机,最终流离失所的情况。对于“老访民”而言,已经浪费的上访时间就是“沉没成本”,只有毅然决然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抛弃沉没成本,被拆迁人才可能重回正轨,争取到合法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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