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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无证房屋被违法强拆没有补偿?
发表时间:2019-08-20     阅读次数:     字体:【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最关注的就是房子被征地拆迁后的拆迁补偿问题,它是关乎被拆迁人今后衣食住行的关键。但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视为合法的建筑物和不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拆迁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不予赔偿。难道这就代表要是只要房子被评定为违章建筑,那即便房子被拆也拿不上拆迁赔偿或是只能得到等于建筑成本的偏少的拆迁赔偿吗?

违章建筑的不应当简单以是否有证件及合法手续进行认定。这只是一种判断方法,而不是唯一的方法。这里我们需要分析具体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无照住房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不赔偿所有这些房子显然是不合理的。

在法律上,合法拆迁和违法拆迁是完全不同的程序。合法拆迁主体是国家,而违拆主体是行使城乡建设管理职能的规划、城市管理、乡镇政府等部门。这两个程序完全不同。农村房屋征地拆迁应当按照农村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进行,而征地拆迁应当按照行政法的法定程序进行。拆迁是征收行为,强拆是行政强制行为。现实中拆迁的一方为了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往往以合法拆迁形式掩盖违法拆迁目的,导致房屋被拆迁人的权益受损。

总的来说,有两种无证房屋。一是违章建筑造成的房屋。这些房屋一般由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建造,未经批准,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划,强行占用农村宅基地建房,占用农村耕地、基本农田等优质土地资源。建造这种房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不可能获得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违法建筑,是拆迁中不补偿的拆迁补偿房屋。二是因其他原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合法房屋。此类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是非法建房。一般来说,这样的房子仍然是合法的房子,但他们没有获得产权证书。不赔偿这些房子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拆迁中,应根据建设目的、建设时间等因素确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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