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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的权利你都清楚吗
发表时间:2019-08-22     阅读次数:     字体:【


在拆迁的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我们知道自己有获得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权利,但是,我们到底有哪些权利呢?我们只有了解清楚被征收人所享有的权利,才能在征收的过程中,少走弯路,达到满意合理的结果。

在实践中,被征收人除了有获得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还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知情权是保证被拆迁人可以参与到征地拆迁过程的重要基础,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相关公众的意见及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房屋征收决定、调查结果、补偿决定、征收补偿档案及分户补偿情况、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等享有知情权实践中,知情权主要是通过各种拆迁征收公告方式落实。

二、听证权。在国有土地上,如果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而在集体土地上,市、县国土部门应将征地情况和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向被拆迁人公告,被拆迁人有权申请听证。

三、评估机构选择权。在征收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来确定。

四、征收补偿方式选择权。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迁建安置或者房屋产权调换。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

五、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征地拆迁是相关行政机关一系列行政行为的集合,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对征收方征地批文用地规划、作出的征收决定或者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又或者我们遭受了非法强拆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享有权利,我们就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更好的去捍卫自己的权利,获得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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