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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承租人是否有权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
发表时间:2019-08-23     阅读次数:     字体:【


对于大部分商户来说,商铺店面的租赁费用是日常经营过程中较大的一笔开支,甚至某些朋友还可能倍感不公平,为什么出租人就能坐地生金,而自己偏要费心经营店铺挣钱呢?当然,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今天想要讨论的事情。我们今天主要是跟大家聊聊,承租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

对于是否有补偿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租赁协议的内容,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种情况是,租赁协议明确约定,征收补偿全部归出租人所有。其实这种协议对承租人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承租人在租赁初期实际上就已经放弃了征收补偿,因此,承租商户便无法取得征收补偿。

另一种情况则对承租人较为有利,那就是没有约定补偿的归属问题,或者有类似“征收补偿以法律法规政策为准”之类的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如果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那么是有权主张装修装饰损失和搬迁费用损失的,而且,承租人还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以实际经营人的身份主张停产停业损失。

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是,不论协议如何约定,出租人都想要独吞本应属于承租人的补偿,此时承租人是否有权提起相关法律程序呢?

一般来说,承租人与征收过程中的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强拆行为是没有利害关系的。但是,如果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例如装修装潢等重大添附,或者在承租房屋里进行合法经营,亦或者强拆行为损害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承租人便有权提起相关诉讼了。因此,承租商户作为实际经营者,其实是有权提起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维权的。

以上便是我律师团就承租商户征收补偿问题的简要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如果遇到征地拆迁相关问题,请给我们私信或者在文章下面留言,我们会及时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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