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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无证房屋,拆迁补偿很低,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0-08-12     阅读次数:     字体:【

结合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因素、地方风俗习惯等原因,无证房屋仍然是征地拆迁舞台中的主角。征收部门也正是抓住了房屋没有证件的软肋,对拆迁补偿款实施打压。那么,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款低是否是正常现象?是否有办法能够增加无证房屋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并未规定无证房屋一定是违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拆迁方要对拆迁区域涉及的房屋进行调查,要考虑房屋建造的年代、建造时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相关部门不作为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相应的安置补偿方案。很常见一种是因为历史遗留的原因,房屋建造的伊始是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虽然没有合法的权属证明,但是应当符合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齐全的房屋,应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补办手续。实践中,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或适当折旧进行补偿。

征收部门对于无证房屋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认定为合法建筑,但会在证件、面积、性质等地方找瑕疵,压低补偿款,另一种则更为直接,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以拆违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对于这两种情况,当事人都应当尽快委托律师,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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