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一直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话题。8月20日,最高院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从该《规定》相关新闻的转发量来看,人们对该问题的关心程度的确很高。此次修订,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对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线的调整。
近几年,每年都约有200万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涌入人民法院,合理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是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处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前提条件。
《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由年利率24%-36%调整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等不断变化,此次调整确实更加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也便于人民群众对此标准的接受。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使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在面临严峻考验。而民间借贷与中小微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此次对《规定》的修订犹如雪中送炭,给经济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活力。
实践中,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息过高,不仅会导致债务人履约不能,还会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所以,此次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调整,对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