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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不满意怎么办?
发表时间:2020-09-09     阅读次数:     字体:【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其制定与落实都尤为重要。征收房屋和土地时,补偿数额的高低取决于征收补偿方案,但是征收补偿方案是什么?是怎么制定的,很多老百姓却不是很清楚。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范围、征收依据、征收目的、签约期限等;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评估办法;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套型、套数、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认定;过渡方式和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标准;补助和奖励措施等。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完成后报市、县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等人员对方案进行论证。

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并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征求意见后,市、县级政府应当汇总和论证,对于合法、合理的意见尽量采纳。

征收补偿方案是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但对于每个被征收人的权益产生实质影响的并非征收补偿方案,而是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

那么,当我们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时,该怎么办呢?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属于行政程序尚未终结的不成熟的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不服的,不能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但是,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重要前置程序之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当被征收人对房屋补偿决定提起诉讼时,法院在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的同时,也会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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