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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胜诉判决:委托电力公司断电行为,视为政府行为!
发表时间:2021-01-29     阅读次数:     字体:【

房屋最基本的功能就是用来居住在现代社会房屋若想达到保障基本的居住条件除了房屋本身还要保障水气的供应尤其是离开了水电势必会给生活造成极大不便没有了电夜间无法照明手机无法充电电器无法使用没有了水没法饮水做菜无法清理卫生试想一下如果在没有水没有电的房屋内你能呆几天大部分人可能因无法坚持而搬去他处而个别地方的拆迁部门就发现了断水断电的奥妙所在可能大家都听说过太阳风和路人的故事太阳和风比赛谁能先让路人把衣服脱下来风越使劲吹路人的衣服穿的越厚而太阳则是通过升温让路人自行把衣服脱下来对于较难搞定的被拆迁人拆迁部门越是强拆越容易引起对方的抵抗情绪产生危险和麻烦而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则可以坐收渔翁之利达到理想效果很快断水断电逼迁的方式被各地拆迁部门效仿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也对此进行立法命令禁止使用断水断电的方式逼签即便这样一些拆迁部门在衡量违法成本后仍然选择了更省钱更高效的违法方式我们所代理的李先生就遭遇了断水断电逼签的情形

案件背景

李先生自己有一个五金模具厂进行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尚可因当地建设文化旅游古镇欲对李先生的厂房进行征收但拆迁部门并没有通过合法的征收程序解决问题而是给予李先生明显不合理的补偿李先生对此明确拒绝在与李先生多次协商无果后拆迁部门对李先生的厂房断水断电李先生厂房运营停摆经济损失惨重好在李先生有一定的维权意识其多次通过电话向电力公司反应情况要求电力公司告知究竟是谁停了电经过反复询问电力公司向李先生提供了一份答复函答复函中载明电力公司是受到区政府的委托实施了停电行为李先生遂即找到我律师团队进行维权我律师团队经过分析认定断电行为系区政府组织实施是政府行为其实施断电的行为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协助李先生提起法律程序

庭审经过

庭审中区政府辩称起没有参与过任何拆迁工作李先生的起诉属于主体不适格应该向电力公司去反应问题面对区政府的推诿我律师团队明确指出区政府通知供电公司停电是希望供电公司提供辅助行为但是,区政府作为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权能,其通知供电公司停电是其涉案拆迁工作的一部分,具体运用了行政权供电公司是辅助区政府的通知停电行为,故实质上是区政府的通知停电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造成了侵害后果故应当由区政府承担违法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区政府对李先生厂房实施断电的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总结

房屋被断水断电通常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向电力部门供水部门反映问题但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被断水断电甚至封路等情形被拆迁人应当留心这些行为是为了辅助拆迁部门强拆而实施的此时依法起诉才是您最好的选择这样在追究行政机关断水断电行为违法的同时也能为后续提起强拆房屋之诉奠定坚实基础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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