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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界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
发表时间:2021-04-15     阅读次数:     字体:【

王大娘所在的小区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之内看到征收公告时王大娘对其中的一句”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太理解特别是“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一词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关联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因此王大娘想要确认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事先了解一下与自己房屋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以类似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估算一下自己房屋的大致价值但这其实只是作为确定补偿价格的一个参考并非最终结果确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很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选取的“可比实例”可能并不具有可比性其价格远低于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所以被征收人在看到征收公告可以提前了解下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为后期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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