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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到拆迁,这几个重要的时间点不容忽视!
发表时间:2021-05-19     阅读次数:     字体:【

作为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能拿到多少补偿也关乎着以后的企业生存问题因为企业拆迁涉及的金额较大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树立维权意识而以下这几个时间点你一定要把握好

第一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时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二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征收决定征地批文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应依法进行公告但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未依法公开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时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行政机关到期未作出答复可以追究该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责任

第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第四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几个时间点很重要您一定要加以重视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莫要错过维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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