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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投资2500万选矿厂被强拆?法院:县政府违法
发表时间:2022-03-28     阅读次数:     字体:【

案情简介

2007张某在XXXX乡政府以及村委会的同意下并通过县土地管理局批准张某占用八亩未利用地同时租赁250亩荒地建设一厂区20083张某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铁矿石加工张某先后投资了2500余万元用于建设厂房修建道路以及购买机械设备2012年底县政府拆迁工作组便通知张某做好拆迁准备2017812100余人来到张某经营场所强拆原告厂房20171020张某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安机关邮寄查处申请也没有得到回复无奈之下张某于201813日将县公安局诉至法院但经法院查明强拆行为属于县政府组织的强拆行为不属于治安案件也不属于刑事犯罪案件之后张某立即以县政府为被告提起了强拆诉讼

被告观点

县政府非本案适格被告其厂房不在拆迁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的行为是证据保全、安全评估、维持施工单位秩序。

法院观点

被告县政府作为本案的强拆主体,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事实上,被告未能提供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程序的证据材料,故被告所实施的强制拆除原告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案件总结

企业拆迁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较多补偿金额巨大如果遇到了强拆不仅会造成厂房的损失可能还会涉及机器设备等巨额损失如果强拆后不能证明自身损失在赔偿阶段就会遇到很大的阻碍因此,蓝秦律师建议您当得知了拆迁消息后可以先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企业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对自己企业财产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如果遇到了强拆收集好证据及时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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